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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1号)、《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中农大国际字〔2011〕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优先推选已经签署了科技和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的相关学院和学科的研究生。 二、选拔计划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76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和124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名额不限。 以上两个项目均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类别及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2016年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选拔,留学期限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在读博士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和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2016和2017年毕业生,硕博连读生须已正式取得博士学籍)赴国外从事与论文工作紧密相关的研究工作,实行联合培养,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派出前还需按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完成课程学习、博士生资格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2015级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硕士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国外从事论文相关的研究及实践工作,留学期限为3-12个月。获得选派资格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将不能参加2016年我校硕博连读生的选拔。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草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13个一级学科和金融学1个二级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生;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金融、工程硕士的农业工程、食品工程、环境工程等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生。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每学期能按时注册报到。 3.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优良;学位课考试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在核心刊物或国际性学术刊物上的优先考虑。 5. 外语水平达到国外接收院校的语言要求。如国外接收院校无语言要求,则外语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相应标准(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a89898ce9ec74df98cbfb2d2dade934b.shtml)。 6. 联合培养研究生须由校内导师推荐。 7. 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承诺书:①保证被录取后遵守国家公派留学管理规定,按计划出国学习,并按时回国;②联合培养博士生派出年限最长为两年,硕士生最长为一年;③已申请国外全额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如学生不能履行承诺,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8. 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9. 曾获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但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人员即使经批准同意放弃资格,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10.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五、申报工作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共分为派出人员选拔、联系国外院校、提交申请材料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      派出人员选拔 1. 学院制定细则。学院结合实际成立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并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小组名单和实施细则需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 2. 学院选拔及公示。学院依据实施细则,组织申报研究生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选拔,并将选拔结果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和硕士生项目的研究生导师应参与申报和选拔过程。 2015年12月22日11:3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院选拔细则、报名及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拟派出人员推荐表(附件3)及学生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其中选拔细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scgsp@cau.edu.cn。 3. 学校审核及公示。2015年12月23 -27日学校对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二)联系国外院校 2016年1 -3月拟派出人员在学院和导师的指导下联系国外院校,准备申请材料(见附件5),主要包括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或联合培养的正式邀请函及双方导师签字的详细研修计划等。 (三)提交申请材料 1. 2016年3月20 -26日:拟派出人员在学校和留学基金委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严格按材料准备要求整理完整后提交各学院。 2. 2016年3月27日:各学院汇总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 2016年3月28日-4月5日:学校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相关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根据学科建设发展和培养一流师资等需要,综合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发展潜力以及培养前景等方面,并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选拔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生主要通过学校或学院现有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并要求有实质性合作协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派出。 七、其他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受理网上申请的时间是2016年3月20日-4月5日,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5月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2. 研究生院公派专题网:校园网-研究生院-公派留学。 3.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联系人:见下表。 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各学院联系人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学院 张 艳 62732565
植保学院 张 艳 62732565
园艺学院 张 艳 62732565
生物学院 冯丽华 62731334
动科学院 周少芝 62731956
动医学院 赵世云 62733466
食品学院 石宝霞 62737958
资环学院 高琪洁 62732489
信电学院 许朝辉 62736743
工学院 吴 敏 62737600
水 院 吕娟妃 62737728
理学院 王玉红 62733474
经管学院 陈 琰 62738510
人发学院 王艳丽 62733392
思政学院 岳 娟 62736733
图书馆 师丽娟 62736496
研究生院     何海英、 王雯    62734296 Email: cscgsp@ca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刘冉、 杜金昆 62737982  Email: liuran@cau.edu.cn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1-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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